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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将给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松绑,更多自主授权“正在研究中”

2018年,国资委将把一部分出资人的权利下放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两类公司),这其中可能包括集团投资规划、工资总额报备制度等。

对于已经率先开展两类公司改革的中央企业来说,在探索授权经营体制改革的过程中,脚步各不相同。“我们正打算启动这方面的课题研究,详细的思路还没出来”,3月15日,一名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企业人士对经济观察报表示,现在还没有明确的时间表,具体能够下放哪些权利,也是未知数。

与上述企业不同的是,入围首批国有资本投资改革试点的中粮集团,早在2016年,便获得了国资委下放的18项权利,其中包括资产配置、薪酬分配、市场化用人、体制改革等多方面授权。 下一步,为了放活国有资本,国资委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在全国两会期间表示,国资委将持续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科学研究界定国有资本所有权和经营权的边界,调整国资监管机构的权责事项,真正落实企业的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

一、不搞一刀切

从中央到地方,两类公司的授权经营体制改革推进各不相同。 截至目前,已经有8家中央企业启动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2家中央企业启动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即诚通集团、中国国新2家运营公司试点,和国投、中粮集团、神华集团、宝武集团、中国五矿、招商局集团、中交集团、保利集团等8家投资公司试点。各地国资委共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则超过80家。按照国资委的要求,2018年将赋予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更多的自主权,根据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定位和运营模式,进一步加大授权力度,这也是国资委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的重要内容之一。

近5年来,国资委一直在为两类公司的试点探索铺路。2017年,继理顺相关监管职责后,国资委开始对越位、错位等问题展开进一步调整,在此之前,还下放了18项权利。中粮集团便是率先受益的试点企业之一。 当时下放的权利包括资产配置、薪酬分配、市场化用人、体制改革、主营业务范围确定等。在中粮集团相关人士看来,资产监管机构向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授权是试点工作的重要内容,国资委在推进自身职能转变过程中,逐步把部分出资人的权利,授权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行使,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 在中粮集团率先获得国资委充分授权的基础上,相关子企业也获得了集团的放权授权。 经济观察报记者从国资委获悉,在试点过程中,包括中粮集团、国投在内的试点企业,均大胆尝试过对子企业放权授权。例如中粮集团向下属专业化公司下放了选人用人权、资产配置权等五大关键权利,完善差异化薪酬分配体系,探索混合所有制改革,试行职业经理人制度,以期激活下属公司经营活力。国投则在二级公司分类开展放授权试点,选取国投电力、国投高新充分授权试点改革,将总部决策70多个事项授权两家企业自主决策;探索职业经理人试点,总结形成整套的制度体系。 上述中粮集团相关人士认为,国资委给国资投资公司试点企业的放权授权,意味着给企业带来更大的操作空间,让企业能最大程度自己主导改革。 不过,除了中粮集团等试点企业,并不是所有的两类公司试点企业都获得了充分的授权试点,国资委并没有一刀切。

经济观察报记者获悉,两会结束后,一些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便将启动授权试点的课题研究,专门就需要下放哪些权利,如何下放等问题进行研究。对于已经获得18项权利授权的中粮集团来说,2018年有望在试点基础上展开进一步调整。 一名国资研究人士认为,经过逐步的放权授权,以及其他多项改革并进,两类公司的功能定位逐渐清晰。换句话说,经过逐步摸索,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侧重在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推动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侧重提升商业类企业的国有资本运营效率,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 以分类授权为例,包括中粮、国投在内的国有资本投资试点企业,探索了新体制、新机制、新模式,在分类授权、组织调整、战略管控、业务发展等重要方面取得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试点也充分激发了企业的内在活力。 上述国资研究人士表示,通过上述改革的推进,未来国资委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与所出资企业的关系将不断理顺。从出资人监管的体制看,正在由管企业为主向管资本为主转变,由管实物形态的国有资产向价值形态的国有资本转变,有力推动了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推动了企业活力的增强。

二、新要求

内部薪酬、工资总额报备制度、集团投资规划、集团发展规划等,均有望列入2018年国资委最新下放给两类公司的权利细项中。 国务院国资委主任肖亚庆曾在3月10日国务院国资委就“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答记者问时透露,2018年,国资委将对一些重大事项的管理权,在原有试点基础上做进一步的调整。“与此同时,我们也想在试点过程当中对两类公司集团本身对内部子企业的管理权利,有些在国资委的我们放给两类公司”,肖亚庆表示,希望通过未来的试点,使得两类公司集团把权利逐步放给下面的子企业。在放权的过程中,国资委为了让这些监管权利落地,必须做好衔接工作,使得两类公司的试点能够实现最初目的。

基于此,包括中粮集团在内的试点企业,未来的改革实践也将随之作出调整。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粮集团党组副书记、总裁于旭波对经济观察报记者表示,2018年国资委要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改革试点,赋予企业更多自主权。中粮集团作为首批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试点,最重要的顶层思路之一,便是深推改革2.0版本,向更深层次的问题发起挑战。 2018年,中粮集团总部将强化资本证券化能力,把国资委授权经营的资本进一步市场化、证券化,建立“投、融、整”资本运作体系,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有效流动,让投资公司资本管理、配置和投资运营功能真正落地。 而且,除粮、油、糖、棉等核心主业外,其他业务不强求绝对控股,重在释放活力、提升效率。坚持“2+3>1”模式,即中粮以外的第二大股东和第三大股东股份之和超过第一大股东中粮集团,防止“一股独大”和“假混改”,通过员工持股实现利益捆绑。 于旭波表示,2018年,集团旗下十八个专业化公司今年将全部完成股权多元化,并将最大限度地推进职工持股和职业经理人社会聘用改革。

在彭华岗看来,为了更好地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还需科学界定国有资本所有权和经营权的边界,调整国资监管机构的权责事项,管好国有资本。 他认为,放权不是不管,而是要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改变行政化的管理方式,改进考核体系和办法,促进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同时也要牢牢守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这条红线,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彭华岗表示,同时,2018年应放大国有资本,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提高国有资本的运作效率和水平,促进各种所有制资本的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持续优化国有资本,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以及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战略性、前瞻性产业集中,向优势企业集中。

按照国资委的规划,2018年还将进一步扩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发挥其平台作用,推动国有资本的有序流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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